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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对微软的FAT文件系统专利重新审查


    应美国公共专利基金会的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于近期决定将对微软公司的FAT(文件分配表)文件系统专利重新审查。

    FAT文件系统被广泛地应用在开源软件的Samba服务器上,为计算机、数码相机和其它设备的闪存卡提供文件存储服务。目前,微软公司与FAT文件系统相关的专利包括四件美国专利,其专利号分别为U.S. 5,579,517、U.S. 5,745,902、U.S. 5,758,352 、U.S.6,286,013。此后还可能有更多的潜水艇专利(即尚待授权的未决专利申请)冒出。如此看来,争论点不是一件专利或是一项单一的专利权利要求。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统计,经过重新审查的专利,有70%的可能性被无效或缩小权利范围,其中被无效的大约有12%,被缩小权利范围的约为58%。依此概率计算,即便是这四件专利都被重新审查,其限制权利范围的可能性也只有24%强。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件与FAT相关的美国专利申请早在1992年便已提出,当时,微软每年提交的专利申请不足10件。而在通常情况下,授权时间离现在越早的专利越难推翻,因为越古老的专利,其权利要求范围越狭隘,所以也越难证明无效。但是据有关消息报道,公共专利基金会已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源自Xerox 和 IBM的现有技术,这些现有技术对所述专利的可专利性提出了实质8777 性的质疑。

    近年来,微软公司在政府监管机构的迫使下,已许可其部分Windows通讯协议,但现在它面临的是进一步许可其它知识产权的压力。2003年12月,微软宣布了其首项专利使用费计划,要求照相机和PDA制造商为FAT 文件系统的使用支付少许使用费。但开放源代码团体的部分人士则认为,即使交纳数量极少的许可费给微软公司,也将违背开放源代码的精神。有关专家进而把微软公司的FAT许可计划称为“与GPL(通用公共许可协议)[注]之战”。事实上,微软公司实行许可计划有两个目的:其一,创设一种新的且稳定的收益源,以弥补其日益老化的摇钱树:Windows 和Office。如此,即便微软屈服于市场经济,被迫降低其价格以与更便宜的自由软件竞争,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给其带来不少的收入。其二,使得自由软件的编写成为非法行为,或者即便不属非法,也令其充满了不确定性,以致于开发商自动疏远GPL。GPL开发商则尽量回避专利雷区,其中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些人认为专利与许可不相协调;还有一些人则提出了更为实际的问题:昂贵的法律战是小开发商打不起的。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自由软件的倡导者勇敢地向微软等大公司发起了反对软件专利垄断的挑战,美国公共专利基金会质疑微软公司的FAT文件系统专利也应称得上义举之一。(http://www.eweek.com 2004/06/16,朱瑾编译)

    [注]:GPL的全称是General Public License,意为“通用公共许可协议”。自由软件的创始人Richard Stallman从软件的版权许可协议入手,创设了这种与自由软件发展相适应的“通用公共许可协议”,其宗旨就是保证用户有无限复制和修改的权利。GPL是自由软件著作人同意的、保证任何人有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许可协议,GPL有13条主要条款,其中社会公众作为被许可人享有最主要的4项权利:(1)为了任何目的运行该程序;(2)有自由获得源代码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程序是如何运行的,并可为了个人目的改变该程序;(3)有自由散发该复制件的权利;(4)有自由改进程序,并要求将自己的改进向公众公布的权利。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
200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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